项目概况
河源市公安局采购2020—2021年度办公文具供应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河源市新区沿江西路碧水湾花园A29号三、四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2月1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0GCZC-QYZB-088
项目名称:河源市公安局采购2020—2021年度办公文具供应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本项目为资格招标
最高限价(如有):本项目为资格招标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河源市公安局采购2020—2021年度办公文具供应服务项目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3.1.技术需求:
标的的名称 | 数量 | 技术参数及要求 |
河源市公安局采购2020—2021年度办公文具供应服务项目 | 1项 | 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
3.2.商务要求:
(1)完成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注:其他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3.3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注:其他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4、其他:无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支持脱贫攻坚相关政策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年度财务报表或本年度任意1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本年度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4.投标人具有相关经营许可证,且许可范围覆盖投标产品;
3.5.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1)、由招标代理或采购人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2)、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3.6.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1月25日至2020年12月01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河源市新区沿江西路碧水湾花园A29号三、四层
方式:现场报名获取
售价:3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12月1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河源市新区沿江西路碧水湾花园A29号四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在获取本招标文件时,提供以下资料一式一份(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招标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提供《投标报名信息登记表》(可在采购代理机构网站(http://www.gdgczc.com/guide.php?cid=42下载);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河源市公安局
地址:河源市源城区凯丰路4号
联系方式:陈先生 0762-32672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公采至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河源市源城区沿江西路碧水湾花园A29号三、四层
联系方式:陈工 0762-33188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先生
电 话:0762-3318899
发布人:广东公采至诚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