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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源县灯塔镇人民政府 灯塔镇S253省道(灯塔村、结游草村沿线)路灯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441625-202012-202003-0002 项目负责人:肖工 发布日期:2020-12-05
项目概况
灯塔镇S253省道(灯塔村、结游草村沿线)路灯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河源市新区沿江西路碧水湾花园A29号三、四层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0 12 16 09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1625-202012-202003-0002

项目名称:灯塔镇S253省道(灯塔村、结游草村沿线)路灯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12,800

最高限价(如有):191280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灯塔镇S253省道(灯塔村、结游草村沿线)路灯工程

2、标的数量:1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3.1.技术需求:

标的的名称

数量

技术参数及要求

灯塔镇S253省道(灯塔村、结游草村沿线)路灯工程

1批

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3.2.商务要求:

1)完成时间:签订合同后60天内完成系统工程的安装及调试,进入使用阶段。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注:其他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3.3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注:其他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4、其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东源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60天内完成系统工程的安装及调试,进入使用阶段。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支持脱贫攻坚相关政策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年度财务报表或本年度任意1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本年度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响应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4.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1)、由招标代理或采购人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2)、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3)、联合体投标的,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3.5.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磋商文件的响应供应商。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0 12 06 日至 2020 12 11 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12:00 ,下午 14:30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河源市新区沿江西路碧水湾花园A29号三、四层

方式:现场报名获取

售价(元):200.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0 12 16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河源市新区沿江西路碧水湾花园A29号三、四层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 2020 12 16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河源市新区沿江西路碧水湾花园A29号三、四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在获取本招标文件时,提供以下资料一式一份(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招标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社保机构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在本年度近2个月的响应供应商授权代表的社保证明;(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招标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该项。)

3、响应供应商单位与响应供应商授权代表签订的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劳动合同》;(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招标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该项。)

提供《投标报名信息登记表》(可在采购代理机构网站(http://www.gdgczc.com/guide.php?cid=42)下载)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东源县灯塔镇人民政府

地址:广东省河源市东源县灯塔镇镇东路二号

联系方式:0762-81023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公采至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河源市新区沿江西路碧水湾花园A29号三、四层

联系方式:0762-33188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工

电话:0762-3318899

 

附件

委托代理协议

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

 

发布人:广东公采至诚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12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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