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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新建审判法庭室外配套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2022GCZC-ZFCG-054 项目负责人:刘工 发布日期:2022-09-28
项目概况

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新建审判法庭室外配套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2年10月13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2GCZC-ZFCG-054

项目名称: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新建审判法庭室外配套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752,569.45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法庭新建项目室外配套工程(包组一)):

合同包预算金额:1,599,536.92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1-1其他建筑工程室外附属工程1(项)详见采购文件1,599,536.92-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计划施工工期3个月,按采购人签发开工通知之日起计。

合同包2(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法庭新建项目室外配套工程(包组二)):

合同包预算金额:1,468,400.75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2-1其他建筑工程室外道路工程1(项)详见采购文件1,468,400.75-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计划施工工期3个月,按采购人签发开工通知之日起计。

合同包3(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法庭新建项目室外配套工程(包组三)):

合同包预算金额:684,631.78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3-1其他建筑工程围墙工程1(项)详见采购文件684,631.78-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计划施工工期3个月,按采购人签发开工通知之日起计。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包1,包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包3)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包2,包3)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 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 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 》(财库〔2022〕3 号)执行)(包1)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 》(财库〔2022〕3 号)执行)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法庭新建项目室外配套工程(包组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合同包2(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法庭新建项目室外配套工程(包组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合同包3(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法庭新建项目室外配套工程(包组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法庭新建项目室外配套工程(包组一))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 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规定,证书有效期于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12月30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在此期间相关资质证书均视为在有效期内,企业可持该资质证书用于经营活动。

(4)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广东省以外企业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能够提供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 ,且为供应商正式员工,提供在供应商单位缴交近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

(5)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能够提供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且为供应商正式员工,提供在供应商单位缴交近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

合同包2(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法庭新建项目室外配套工程(包组二))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 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规定,证书有效期于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12月30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在此期间相关资质证书均视为在有效期内,企业可持该资质证书用于经营活动。)

(4)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广东省以外企业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能够提供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 ,且为供应商正式员工,提供在供应商单位缴交近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

(5)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能够提供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且为供应商正式员工,提供在供应商单位缴交近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

合同包3(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法庭新建项目室外配套工程(包组三))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 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规定,证书有效期于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12月30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在此期间相关资质证书均视为在有效期内,企业可持该资质证书用于经营活动。

(4)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广东省以外企业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能够提供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 ,且为供应商正式员工,提供在供应商单位缴交近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

(5)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能够提供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且为供应商正式员工,提供在供应商单位缴交近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2年09月28日  2022年10月10日 ,每天上午 00:00:00  12:00:00 ,下午 12:00:00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2年10月13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河源市源城区新城中片区拆迁安置点(一)第二区N2栋第四卡、第五卡、第六卡第五层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 2022年10月13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河源市源城区新城中片区拆迁安置点(一)第二区N2栋第四卡、第五卡、第六卡第五层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本项目支持电子保函,可通过登录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跳转至电子保函系统进行在线办理。电子保函办理办法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东省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  址:广东省河源市凯丰路益民街1号

联系方式:0762-38270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公采至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河源市源城区新城中片区拆迁安置点(一)第二区N2栋第四卡、第五卡、第六卡第五层

联系方式:0762-33188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国熙

电  话:0762-3318899

广东公采至诚招标有限公司


2022年0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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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gczc3318899@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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