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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中医院第一批急需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三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2023GCZC-QYZB-047 项目负责人:陈工、刘工 发布日期:2023-09-01

项目概况

河源市中医院第一批急需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河源市源城区新城中片区拆迁安置点(一)第二区N2栋第四卡、第五卡、第六卡第五层(河源市源城区新埔路72号海洋楼5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9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GCZC-QYZB-047

项目名称:河源市中医院第一批急需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

单位

预算单价

人民币 元)

预算合计

人民币 元)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

血液透析机

3

160000.00

480000.00

详见磋商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15天内交货、安装调试完成并交付使用。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2)《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粤财采购〔2022〕6号);

(3)《广东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粤财采购函〔2022〕69号);

(4)《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7)《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8)《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的年度财务状况报表复印件,若响应供应商新注册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表);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原件;若响应供应商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书面声明原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响应供应商出具声明函);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响应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响应供应商出具声明函))。2.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①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当天截止时点后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截图盖章存档。②若分支机构投标:响应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支机构),除了对响应供应商进行信息查询外,同时对总公司的信息查询记录截图盖章存档。)3.响应供应商为制造商的,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响应供应商为经销商或代理商的,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如国家另有规定,则其适用其规定)。4.所投产品应根据国家《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号)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总局《关于发布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公告》(2017年第104号)等规定要求,应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如所投产品隶属医疗器械管理的设备则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04日  至 2023年09月0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河源市源城区新城中片区拆迁安置点(一)第二区N2栋第四卡、第五卡、第六卡第五层(河源市源城区新埔路72号海洋楼5楼)

方式:现场报名获取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9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河源市源城区新城中片区拆迁安置点(一)第二区N2栋第四卡、第五卡、第六卡第五层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9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河源市源城区新城中片区拆迁安置点(一)第二区N2栋第四卡、第五卡、第六卡第五层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说明:获取磋商文件时,供应商代表须提供以下资料一式一份(加盖响应供应商鲜章)。

  1. 提供《投标报名信息登记表》(可在采购代理机构网站(http://www.gdgczc.com/guide.php?cid=42)下载);

  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3.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磋商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注: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符合性审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河源市中医院     

地址:广东省河源市源城区滨江大道        

联系方式:李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公采至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河源市源城区新城中片区拆迁安置点(一)第二区N2栋第四卡、第五卡、第六卡第五层            

联系方式:陈工、刘工0762-33188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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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gczc3318899@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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